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解读: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

123发布时间:2018年6月3日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解释: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推荐阅读:

  离婚程序的步骤

  离婚程序详细流程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条文内容介绍

  本条是对一方要求离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

  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离婚纠纷: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虽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3.夫妻双方虽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协商一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当然,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采用登记离婚的方式,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相对于登记离婚,诉讼离婚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纠纷。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仅要解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还要解决准予离婚时的诸多法律后果问题,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

 



律师 B 北京建筑房地产开发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民事欠款纠纷律师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C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常德离婚律师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合同书律师 成都民间借贷催收律师 E 鄂尔多斯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律师 G 广州离婚专家律师 H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淮安婚姻律师 黄岛区刑事律师 K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柯桥合同律师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柯桥劳动律师 柯桥离婚律师 柯桥律师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N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Z 邳州律师 P 平邑县律师 普洱妨害公务罪律师 Q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琼海刑事律师 R 饶平律师 S 上海辩护律师 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上海债务管理律师 绍兴案件律师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沈阳子女抚养权纠纷律师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T 台山律师 通许县专业刑事律师 W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巫山婚姻律师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X 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萧山刑事律师 Y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Z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法律案件的高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7217222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